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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愁予的《错误》,三位大师的错误,“达达的马蹄”代表什么,60年后郑愁予亲自说明。守望,雨霁初虹演唱,雅歌曲/编。 (我是歌手)  9770次阅读

作者: 雅歌 @, 发表于: 2017-03-05 (2602天前)
编辑: 雅歌, 时间: 星期四, 八月 12, 2021,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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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


作者:郑愁予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错误》 守望,雨霁初虹演唱,雅歌曲/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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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写诗的背景
《错误》是郑愁予1954年在台湾首次发表的,当时郑先生才21岁.此诗一发表,就轰动整个宝岛,从南到北一时达达马蹄声响不绝,这首诗也成了他的成名作.当时的背景是国民党政府带一批外乡人撤退来台(1949), 郑先生与家人也是其一,对重回故土(反攻大陆)有无比的期待和使命感.认为有生之年,必能回去,与亲人相聚.而”错误”唯美,理想,梦境般的意境恰好感动了这远离故土,亲人和爱人的心灵,引起共鸣.企盼有朝一日回去时,所爱的人仍在坚贞的等待.这是当时社会赋予这首诗的意义.
正因如此,这首诗便纳入了台湾高中的国文课本里.

2. 两千三百万人对此诗的理解.
编入课本后,对诗的理解就随不同的教师传播给学生.而诗人本身却不发表任何言论.
下面是综合各方的看法:

A. 诗作描写主人公是个狠心,负心人,过门而不入.那等待的是情人. 女子为情守身,坚壁紧户,不惹门外微尘;男子来了,方才驻足,又将启程,只是过客,不是归人,所谓的爱情只是短暂的美丽,错误却是长久的. 罗大佑1982年所写的《错误》曲子就是这么理解的.所以他加上了两句“还有妹子你那温柔纤纤的玉手,挽不住似铁郎君的心”.

罗大佑大师的版本是1982年“之乎者也”专辑里的一首。罗大佑的理解是A例:“多情女子负心郎。”


B. 诗作描写一个怨妇。她表面沉静,心里却盼望夫君归来。她以为夫君归来,启窗排闼,却非我良人,旋即闭户,引起一阵“美丽的错误”的心潮。那骑马达达的是位陌生的路过闲人。



张世儫大师作曲,李建复演唱的是1995年出版的“牧歌:梦土上”专辑。张世儫大师有欧洲骑士的风范。很可能是位陌生骑士。只是这位骑士却不断徘徊在女士家门口,不断高歌“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久久不肯离开。张大师的音乐也很棒,音乐具有欧洲教廷的风格。不过因为对诗的理解不同,歌曲一直在歌颂达达的马蹄,在强调不是归人,是个过客。这位欧洲骄傲的骑士,有高歌炫耀凯旋归来的嫌疑。达达的马蹄没有什么好炫耀的,那是中华民族的悲哀!诗人已经说达达的马蹄是“错误”!

C. 诗作描写一个痴情的男子,造访他心仪的良家女子,可她拒绝一场不会有结果的爱情于门外,心海安澜,不起一丝涟漪,男子感叹遇到了一场“美丽的错误”。简单来说,这是一个畸形的三角恋爱,A爱B,而B却爱C。


李泰祥大师的版本约1992年出版的“错误”专辑。李大师的演绎显然是“求爱不得,被拒在门外的不得意男士”。 当然李大师是骑快马下江南的。这个江南比邻南美巴西。是C例子。俺觉得李大师的版本,音乐水平很高,只是因对诗的理解不同,一直在歌颂“达达的马蹄”。


个人看法却是以上皆非.

第一种看法(A):男主角是位负心郎,女主角纯洁得像莲花一样,对爱情坚贞等待。那么假如是这一种关系,这是一齣悲剧:痴情女孩负心郎。怎么会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呢?这是一个很糟糕的错误。对女孩来说, 感情受伤了,自然不会觉得“美丽”。负心郎也许是位花花公子,觉得是件“美事”而洋洋得意,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但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是不可取的。本身心态上是自大,丑恶, 和扭曲的。正常人至少会觉得抱歉,让对方误会了,或愧对对方的深情。总之,心里不会觉得是件美事或美丽的错误。

第二种看法(B):男主角是路过陌生闲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然后心里幻想会有这么一个美丽纯洁的女孩,会受到他的原生态“噪音的干扰”(达达马蹄声),从而引起思念情人的心潮。男主角这一种心态简直是阿飞一族,三更半夜飙车制造噪音,扰人清梦,自己觉得很酷! 终于把街坊居民吵醒了,然后对街坊父老说:“这是个美丽的错误?” 

再说,路过闲人顶多能造成一个误会,算不上一个错误!一个误会不一定是个错误,虽然有些误会会导致错误的行为。(“错误”有过失的意思,具有逻辑或道义上不正确的意思。“误会”没有是非之分,或道义上的对与错之分。)
最匪夷所思的是这位路过闲人如何知道会有这样的一位女孩在他所经过的路上呢? 
就算这路过闲人是为细心敏感,常为别人设想之类的人,因为马蹄踩在青石街道,发出“达达”噪音,使得女主角误以为爱人回来了,充充忙忙跑出来,以致把菜烧糊了,而感到内疚。那么,这样的错误算得上“美丽”吗?

第三种看法(C):女主角根本情有独钟,不理会这位想成为第三者的男主角,严厉的拒绝男主角于门外。于是男主角在伤心之余,高喊“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这不是发神经病吗?

同样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并没有发生任何实际错误的事件,只有男主角自作多情,顶多算是一种误会,误解女主角或许愿意接受他。 这种自己胡思乱想自发性的误会怎么都很难与“美丽”连接在一起。

为何要了解这首诗,为何要了解得这么详细?

许多人会问“为什么要了解这首诗,为什么要了解得这么详细呢?”有许多人读诗都不求甚解,特别对于现代诗。也有些人认为诗因为各人体验不同,就有不同的看法和了解。更何况好的诗本来就会给读者许多想象空间。
以上的说法犯了几个谬误:
1. 诗的作者在写一首诗的时候必定有一个目的,有一个主题。这是一首严谨,真正的诗必备的。

2. 好诗给读者许多想象空间是指在意境,场景和情节层面的想象空间。不是连诗的主题都可以任意想象的。有人说诗就像一幅抽象画,你看是什么就是什么。其实那是既不懂诗,更不懂抽象画的人无知的看法。抽象画家本人就非常清楚自己要表达什么。至于画家想表达的东西能不能让赏画者理解是另一回事。至于有许多所谓的现代诗其实算不了诗,连优美散文都算不上,只能算为排列得很奇怪的破散文。

3. 对于古诗如唐诗或古词如宋词,许多人都可以同意有固定的解释,而不是随读者的感觉和认知来解释的。若是如此,任何一首诗就有成千上万个不同的解释。有些古诗在现代会有一些争议,但是在当代其实是极少有争议且易懂的。而且即使有解释上的争议,也是少数的几种学说不同的看法。不是随人任意的看法。
举个例子:
唐诗人张继的“枫桥夜泊”前两句“月落鸟鸣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现代有人考据认为“月落”和“鸟鸣”是村落或桥名,不是乌鸦在月亮落下来时啼叫。这解释或许还有一点争议。但是“江枫”不是岸边的枫树,而是“江村桥”和“枫桥”(或封桥)的简称。这点是不受争议的。
可是倘若没读过注解,肯定会理解为江边的枫树。

4. 现代诗由于没听过有人出版现代诗解说,所以就认为现代人应该每个人都能读得懂现代诗。其实不然,许多人都读不懂现代诗,虽然诗里的每一个字都认得,可是整首诗究竟在说什么就不懂。


十三亿的中国人里读过这首诗的人有何看法?

其实大部分的人读现代诗都不求甚解。主要原因是市面上充斥太多烂诗,或貌似诗而非诗,排列得很奇怪的破散文。这些破散文不见得有个主题。作者只是信手胡写胡说,若是要一一了解分析,恐怕会导致神经错乱。作者都不知道自己写些什么,读者如何猜?

相信许多读者读此诗的感觉是优美精简。至于标题为何是“错误”而不是“美丽的错误”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去思考。既然标题是“错误”,那么错在哪里呢?
错在达达的马蹄

“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请注意, 诗人是写“达达的马蹄”而不是“达达的马蹄声”。造成“错误”或“误会”的是“马蹄, 不是“马蹄声”。 “达达”是拟声形容词,形容马蹄。 这么明显的错误,郑愁予不可能犯的。出版社也不容许这样的错误发生而不对作者提出询问和矫正。如果郑愁予想说的是“马蹄声”引起的误会,用“我达达的马蹄声,是个美丽的错误。”绝对是更正确的。 

台湾的诗人杨牧曾经评郑愁予说:“自从现代以后,中国也有些外国诗人,用生疏恶劣的中国文学写他们的‘现代感觉’,但郑愁予是中国的中国诗人,用良好的中国文字写作,形象准确,诗句华美,而且绝对是现代的。”

可见郑愁予是一位严谨的诗人。诗句优美而且是纯中国的;不是那些“假洋鬼子”诗人,三两句就参一句外语或外语翻译和用法,似乎中文已不好用,非用外文才能很过瘾的表达出作者的意思。俺不禁要问:为何不直接写外语诗呢?所以诸如“轰轰雷把人惊醒”,“听到砰砰敲门”或“沙沙脚步”等,类似这种语句不应出现在郑愁予的诗里。

所以使用“马蹄”而不用“马蹄声”是郑愁予故意露出来的“马脚”,是诗人要读者特别注意与思考的关键。

马蹄代表什么?
马蹄代表战争。成语“金戈铁马”就是指战争,而“铁蹄”一词用来指“以武力或军事暴力统治”。

2010年俺把诗谱成曲子时,俺是认为“达达的马蹄”指国共内战的爆发,导致两岸分隔。原本相恋的一对有情人被迫分开。这是控诉一个大时代造成的错误。女方痴情的在江南等待,而男方已回不去。由于这恋情是真情的,所以是美丽甜蜜的。

理由是当时代的人因八年抗日战争和内战生活穷困,社会动荡,生存已是个大问题,根本无能力旅游。更不用说老百姓能养马,骑马去江南游玩。更何况江南多水道,又不盛产马。骑马旅游绝对是比单人旅游要多花几倍。因为马也要坐船渡江,住宿和草料。所以诗里的马绝对是意象的马,不可能是真实的马。

可是,若不是真实的马,怎么会发出“达达的马蹄声”呢?

如果美国德州的一位作家写到“美国西部牛仔骑在水牛背上吹短笛”,或“骑着骆驼赶马儿”或“骑着大象”搬运木头。 这样的描述,不管是写小说,抒情散文或写诗都必然令人觉得怪异荒唐。因为在美国根本没有使用水牛耕田。美国人说的水牛(Buffalo)是指长毛牛(Bison)。骆驼只有中东,非洲,和中国西部才有。大象要在泰国,缅甸和印度才比较多见。

以郑愁予出生到写这首诗(1933年-1956年), 就算把想象空间扩大,把时间提前到民国初年(1911年), 普通老百姓骑马游江南一事,个人认为是不可能发生的。只有少数的高阶军官才有得骑马耍帅,而且也局限在当地,不可能做长途旅游的交通工具。火车与船只才是长途交通工具。乡下人用牛或驴拉车进城是有的。城里或有出租的马车代步是有可能的,但是局限在大城市当地和有钱人雇佣。人力车应该最普遍。鲁迅的“一件小事”就有提到民国六年(1917年)因赶着上班雇佣人力车一事。

为何郑愁予要用如此隐晦的方式来表达两岸的分离是个错误呢?

由于大陆的政局快速的从国民党倒向共产党,许多原本国民政府官兵不战而投降,让国民党怀疑党已被对方严重渗透。所以来台之后采取高压清洗,对任何有不满政府嫌疑者使用白色恐怖手段。作家柏楊因代班主編《中華日報》家庭版时,里边有一个连载连环漫画故事翻译自美国的“大力水手”,其中有一期的一个字翻错,將“Fellows”(伙伴們)翻譯為「全國軍民同胞們…」,被认为是影射当权者而被判12年徒刑。实关了十年牢狱。可见当时意识形态是多么严峻。只要透露一点不满,就可能丧失自由和生命。所以即使郑愁予想表达任何不满情绪,是不敢直接公开批评,以免害人害己。所以我认为郑是把他对那时代的控诉隐藏在他的诗里。郑是反对内战的,在他的诗“旅程”里写下,

“反正过了荒年,还要战争。
我不如去当佣兵,我不如去当佣兵。
我曾父过,夫过,也几乎走到到过。”

“旅程”是首控诉内战对老百姓的伤害的诗。“反正过了荒年,还要战争”,这“还要”表示之前已有一段长时间的战争,就是指“8年抗日战争”,“还要”是指抗日结束后的“国共内战”。

总结:个人认为郑愁予这首“错误”是指控那个大时代发生的错误,内战把许多亲人和有情人分开,造成了时代的错误。“美丽”是因为诗中的男女主角相互有情,而不是单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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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愁予的亲身说法,金门大学的诗讲座。

2015年,郑愁予81岁,在《错误》发表之后的60年,郑愁予在台湾的金门大学讲解《错误》这首诗的背景。
诗人亲身说法,达达的马蹄是什么?
郑愁予说“达达的马蹄”这个意象是他亲身的经历,是一辈子忘不了的,是存在他潜意识里的景况。不是他从其他人的文章或诗句里抄出来的。这经历是当时,他(大约6岁)跟着家人从南京逃难到山东,因为日军快要攻打南京。在逃难的路途,经过一个小镇,在走路时被国军拉着炮车的马队撞到,让他印象深刻。备战总动员和马队达达的马蹄声就在他的潜意识里形成一个画面,让他多年之后,在写《错误》这首诗的时候,自然的跳出来这一句话。(参看演讲影片)

土豆网:

http://video.tudou.com/v/XMjc5MTQ2MDY5Mg


诗人的亲身经历成为写诗的场景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待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郑愁予说,这场景是他孩童时(5岁之前)住在南京莫愁湖附近的印象。当时他喜欢跑到莫愁湖玩,看采莲女子利用木制的澡盆在莲池里灵活的转来转去采莲蓬。这些采莲女,看到他就会把新鲜的莲蓬给他吃。所以诗人的幼小的心灵里,这采莲女是美丽善良的象征,在之后成长的过程里,与莲花所代表的圣洁美丽相结合。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在中国文学里和佛教的思想里,都是代表圣洁,善良与美丽。

1949年,郑愁予随着国军逃离北平回到南京的莫愁湖;当时蒋介石政府正在准备撤退到台湾;在萧索的秋风里,郑愁予看到的莫愁湖是一片的凄凉,残败的莲池,只剩一只一只枯干的莲梗,没有莲花,也没采莲女,非常的难看。这与孩提时印象里美丽的莲池和采莲女形成强烈的对比,加上知道要撤退到台湾,要离开这块童年时让他有无限仲景的土地,心中有无限的惆怅与萧索是可以理解的。当时郑愁予16岁。

郑愁予这首诗是他亲身的经历,加上部分虚构的情节组成的。虚构的部分是男女主角。女主角是以童年时对采莲女的美好印象为造型,而男主角,“我”,是具有诗人部分的经历而非诗人自己。这背景是内战!

诗的欣赏, 俺的分析。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待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这“打江南走过”,在诗人的经历里是四岁时离开,到16岁时回来,又被迫匆匆离开,这是一个漫长时间的过渡和延伸,用诗人的话,就是“Time passage”,这形成了一个四度空间,三维空间的场景加上时间流逝,达到生动的电影式的影像效果。在这一段落的诗句,诗人设立了诗的场景:江南,拉开了时间的序幕:季节与莲花的开落,同时也设立了男主角:我,和女主角:容颜如莲花的 伊人。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是小小寂寞的城。 恰若青色的街道向晚。”
这“东风”自然有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三国演义的赤壁之战前,诸葛亮欲周瑜想到用火攻曹操的铁锁连环船,可是若不刮东风,就无法造成大火烧船的效果。于是请诸葛亮祈求刮东风。诗人在这里埋下伏笔,万事俱备,欠缺的是什么呢,东风究竟指什么呢。答案在下一段。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这是一个自然的因果的关系,没有风柳絮自然不会飞舞。诗人用这种场景,无风也无雨,柳絮不动,来描绘外在沉寂的景象,配合和对应下一句“你的心是小小寂寞的城”,描绘内心的寂寞和孤独。“城”是四面有墙围起来作为防御的地方,这是描述女子坚贞的爱情,不愿意敞开心扉接受其他人的爱情,像是坚守着一座孤城。
诗人用“小小”来形容有两个作用:
1. 叠句产生音效,优美的音乐感。
2. “小小”加重“城”的孤独,形容低调的,平凡的,不起眼的,还有让人怜惜的。
如果这一句改成“你的心是寂寞的小城”的话,这味道,节奏与音乐感就消失了,虽然文字表面的意思是一样,诗的灵性就没了。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这一句是神来之笔。这句子描绘一条长长的街,通向低平线,而在地平线那端,是日落残阳。这是把空间延向时间巧妙的安排。这一句若是把它改成“恰若向晚的青色街道”就失去了诗语言的意境,动感和灵性,变成刻板生硬。“向晚的”是一个形容词,而“向晚”是一个进行式的动词,把长长的街道带向天际的落日。这句子若翻译成中文是“As if it was a street made of bluestones going into the falling night”。

“青石”是坚硬的,经得起风吹雨打和各种磨练的,是代表坚贞的爱情。 而“向晚”是描绘心情,加深落寞与孤独。这隐含“等待”的时间很长,是从早晨等到傍晚,是形容从年轻等到年老,回应第一段里“等待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以莲花的季节来说这是从春天等到秋天。从生命的周期来说,是从年轻貌美到年老色衰。

这一段诗句,有几样特色:
1. 句子与句子之间是紧紧相扣的,互成因果关系。东风不来,导致三月的柳絮不飞。因为柳絮不飞,留下的是如一潭死水的沉寂的心灵,一座小小寂寞的城。这样的心境,仿佛像走不尽的,坚硬的青石街道,走向天际边的落日残阳或黑夜渐垂下的幕帷。
2. 因为下一句的功能是把前一句的意思扩充,在时间上是合乎时间顺序的。因此形成了节奏感。这是郑愁予演说当中提到的“诗的节奏感”而并没有解释得很清楚的概念。诗要有节奏感,就需要有事件的流动性。需要有动词,需要有状态的发展,需要有时间的进展。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这一段与前一段是有对应关系的。“跫音不响”对应到“东风不来”,万事俱备,只欠“跫音”。“跫音”原是指脚步声。但在那时代,经常用在书信的往来,比如“久不闻跫音,甚是挂念”,表示很久没听到对方的消息或指朋友很久没有来访,非常想念。
帷是指围在四周的布幕。“三月的春帷不揭”是形容女子的心境,虽然外面已是春天三月,是年轻男女谈情说爱交往的季节,而女子的心境还如过冬,躲在层层的帷幕中,不愿意走出去。与下一句“小小的窗扉紧掩”互相映照。

这一段是对应前一段“东风不来。。。”,像古诗律诗一样,在意境上是继续拓广前一段的意境,还补充说明了前段诗句里未说明的状况,虽然这一段少了一句对应前段“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的句子。但这效果犹如音乐的休止符,在“窗扉紧掩”之后是一片空白。“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对应到的是“永恒的静止”,是“空白”,是不言可喻的死亡,结束了这致死不渝的爱情。“空白”在时间上延伸了前一段的“向晚”意境。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按照郑愁予的说法,这“达达的马蹄”是隐喻战争(抗日之后的内战),所以“达达马蹄”之前的“我”其实是个幌子。诗人要说的其实是“达达的马蹄是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为什么不是归人呢?因为已经归不去。这首诗是郑愁予随着国军逃难到台湾后,过了5年,21岁时写的。到了1954年,其实已经有许多国军将领知道无法反攻大陆,因为国民党军败如山倒,所有在大陆遗留下来约40万人的军队都投降了。1955年最主张要立即反攻大陆,打回去的国军陆军总司令孙立人, 被蒋介石陷害,以图谋叛乱软禁一生,部下将领百人被清洗杀害。

1949年蒋介石带领国家撤退到台湾时,有许多士兵是把妻子,家人和亲戚都留在大陆的,因为船只不够用。只有少数有身分,有地位的高级将领,政治人物,才能让全家跟着一起撤退。这些军人原本以为很快就会在英明伟大神勇的蒋委员长带领下打回去。所以1954年郑愁予写这首诗的时候,已经看到了时局已经改变,中国大陆已经大一统,内战结果已经倾斜,不可能打回去了, 虽然两蒋父子还在高度扯反共复国,光复大陆的大旗帜。这些士兵,在思念妻子,爱人的同时,自然希望所爱的人能够坚守爱情到底,耐心等候他们归来。事实上证明,许多国军留下的爱人,很少是改嫁的。许多虽然后来历尽迫害批斗,仍旧坚守爱情不渝,直到死亡来临。而在台湾的许多士兵,逐渐成为老兵,也有许多人终身不再娶,直到死亡。

郑愁予在演讲里推崇李白的《归燕诗》,把以战争的素材,描写爱情视为最高层次的境界。其实战争乱世当中的确会考验人性,会出现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记得徐速的《星星,月亮,太阳》和王蓝的《蓝与黑》小说是以内战和两岸分隔为背景的爱情小说。西方的《战争与和平》, 《乱世佳人(飘)》也是透过战争背景探讨爱情与人性。郑愁予在以《错误》为主题的讲座里,特别推崇战争里的爱情, 俺认为应该也是有影射《错误》是描写一个因内战造成错误的爱情故事,是代表许许多多士兵的故事,也是他的一部分,融合了他的经历。

郑愁予在演讲的结尾并没有直接说这是些内战的爱情诗,俺认为有几个原因:
1. 郑愁予已经说得很明白,这诗是以南京莫愁湖为背景,而他说自己是内战中成长的少年。。“达达马蹄”是意象,代表战争(内战),所以是没有“声”字的。郑愁予说这是一首战争的爱情诗,就已经非常明显!

郑愁予说, “达达的马蹄”不是他从书里看到,抄袭别人的,而是他幼年时的亲身经历。 当时日军正要入侵东部, 他与家人与一群人走路逃难。 忽然拉着榴炮的马队经过, 他还被撞了一下,这场景深刻印在脑里。当他写这首诗的时候,就自动跳出来。所以"达达的马蹄“就是郑愁予写诗时脑里想着战争的场景!

2. 《错误》这首诗因纳入台湾的中文教科书里已经多年了,有许多读者,老师做过诗的诠释,虽然都是错的。 但以他仁厚长者的性情,不愿公开打脸,让这些人没面子。
3. 郑愁予其实相当尊重别人对他诗的诠释,别人要怎么理解是别人的自由。所以他经常说,这是某某人对他的诗的诠释。然而这不代表,所有人的诠释都是对的,只有一个是真实的;作者原本的意思是什么,还是很重要的。
4. 这爱情诗的逻辑排列组合只有四种:A。 多情女子负心汉(罗大佑取自为代表)B。 喜爱自我陶醉自恋的陌生人,幻想惊动了这样的女子(张世毫作品为代表)。C。 求爱不得的单恋男。李泰祥作品为代表。D。 男女都有情,只是因为大时代的错误,被迫分离。
俺认为郑愁予所要表达的境界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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